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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始县国土资源局出台树正气、促廉政二十条
作者: 发表日期:2008-4-23 10:26:36 阅读次数: 来源:

建始县国土资源局出台树正气、促廉政二十条

 
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切实加强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按照更加注重治本、更加注重预防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,最近,建始县国土资源局结合本部门的实际,制定《建始县国土资源系统树正气、促廉政二十条》,决定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。

树正气、促廉政二十条的具体内容如下:

第一条  加强理论学习。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,党员干部做到讲党性、重品行、做表率,清清白白做人、干干净净办事。

第二条  深化廉政教育。紧密配合“完善体制、提高素质”和“全国县(市)、乡(镇)、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”,加强廉洁从政、廉洁自律教育,让广大干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树立正确的权力观、地位观和利益观,自觉遵守职业道德、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。

第三条  正确舆论引导。利用各种形式,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,在全系统积极构建树党风、促廉政的良好氛围。

第四条  严肃政治纪律。认真遵守中央“六个决不允许”,增强党性观念,维护政令畅通,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政治立场、政治观点。

第五条  坚持依法行政。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,做到有权必有责、用权受监督、侵权要赔偿、违法要追究。坚决依照《行业纪律手本》和《行业规范》履行职责,严防职务犯罪。建立“防范在先、发现及时、制止有效、查处到位”的执法监察新机制,确保在工作中不失职、不渎职。

第六条  完善制度建设。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,逐步建立起教育、制度、监督三者并重,相互配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范体系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坚持“一岗双责”,充分发挥纪检组和督查组的作用,对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开展经常性检查、督促、指导,使制度在执行中不走过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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