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使“四五”普法取得良好效果,保证依法行政落到实处,不仅需要干部职工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高度自觉性,还需要建立一套科学、规范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其行为。对此,我们在不断修改完善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,2005年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工作、学习、会议、后勤等机关工作管理制度13个和规划、耕保、地籍、矿管等7个业务工作制度,并汇编了《建始县国土资源系统行业纪律手本》,做到干部职工人手一份,从而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,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为保证制度的落实,我们还成立了以纪检组长为组长,纪检监察室主任、一名副主任科员为副组长,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组,负责对全系统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、干部队伍建设、干部职工培训教育、考试考核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。
五、监察网络防患于未然
执法监察力度的大与小,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基于此,我们以“四五”普法为契机,坚持“预防为主、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、防患于未然”的方针,在县、乡、村层层建立了执法监察网络。
县局成立了执 法监察大队,乡组建了执法监察中队,村配备了执法监察信息员,并以县人民政府的名义,在全县聘请28名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为特邀监察专员;向社会公布了投诉(举报)电话,设立了举报箱,开通了法律咨询热线,免费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。通过加大巡回检查和信息沟通力度,有效将土地、矿产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。
在此同时,我们结合专项整治,与公安、检察、法院、纪检及相关部门紧密配合,充分利用行政手段、经济手段、纪律手段、司法手段严厉打击土地、矿产违法行为。2002年以来,全县共查处矿产违法案件89起,行政拘留11人,依法逮捕3人,判刑1人,罚款100余万元。当年新增土地、矿产违法案件均控制在5%以下,当年案件查处率达95%以上,结案率达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