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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
作者: 发表日期:2006-5-9 上午 09:58:47 阅读次数: 来源:


    设计的选矿工艺流程,应采用先进技术和高效装备,精矿品位、产率指标得到保障,尾矿品位有效控制,选矿加工的总体水平达到优质、高产、低消耗的要求。


六、环境保护、水土保持、土地复垦等方案的审查


    重点审查废石场的建设、矿井水的排放、选矿厂粉尘处理、废水处理和循环利用、尾矿坝的建设、尾矿水排放的方式和影响、土地(草原、林地)复垦利用以及其他有关项目。
    矿山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程序上报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;
矿山的开发利用方案中,应有水土保持方案、土地复垦实施方案,并按规定已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。
   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报告,对矿山开采可能引起的地质灾害(崩塌、滑坡、泥石流、水文地质条件的变化)以及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应采取预防措施。


七、矿山安全的审查


    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,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。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,必须经劳动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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