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十)湖北省矿产储量表170元/套(鄂价费字[1992]251号) (十一)建设用地批准书工本费(鄂价房地字[1994]165号) 部门4.5元/份,单位6元/份。 (十二)土地证工本费(鄂价房地字[2001]300号) 1、普通证:个人5元/证,单位10元/证。 2、特殊证:20元/证。 注:农民依法利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建房只收土地证工本费。 (十三)征地补偿费:按年产值及实物计收(《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》) (十四)土地登记费:按宗地计收(国土籍字[1990]93号) 1、土地权属调查、地籍测绘费。 (1)党政机关、团体金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200元/宗。 注:200m2以下每超过500m2以内加收25元,最高不超过700元。 (2)企业自收自支预算管理单位100元/宗。 注:1000m2以下每超过500m2以内加收40元,最高不超过4万元。 (3)差额预算管理单位300元/宗。 注:5000m2以内每超过500m2加收25元,最高不超过1万元。 (4)城镇居民13元/宗。 注:100m2以内每超过50m2加收5元,最高不超过30元。 (5)农村居民生活用地在200m2(含200m2)以下5元/宗。 注:200m2以上每宗地收10元。 (6)利用详查成果资料复制费10元/幅。 注:指集体所有土地、农业建房只收土地工本费。 (十五)征地管理费(鄂价费字[2002]206号)、(鄂价房地字[1995]44号) 注:按鄂价房服字[2001]177号规定,涉及住房建设的按收费标准的70%计收。 1、建设单位缴纳征地管理费标准。 (1)一次性征用耕地1000亩以上或其它土地2000亩以上,征地费用0.77%;运迁100户以上,安置农业人口300人以上,办理无村组农民农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