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始县国土资源局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《中共建始县委、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建始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建发文[2001]27号)精神,组建国土资源局。县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县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、管理、保护与合理利用和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。 一、职能调整 (一) 划入的职能 1、 原县土地管理局的行政职能。 2、 原县地质矿产局的行政职能。 3、 原县计划委员会制订国土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职能。 4、 原县国资局承担的国土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职能。 5、 原县科委管理的全州防震减灾工作的行政职能。 (二)划出的职能 地下水资源行政管理职能,交给县水利水产局。 (三)转变的职能 1、实行政企分开,国土资源局不从事土地、矿产资源的经营活动,与所属企业脱钩,不再管理企业及企业生产经营开发活动。 (四)强化的职能 土地、矿产资源的保护与管理,尤其是耕地保护、土地资产管理和矿产资源管理,防震减灾工作。 二、主要职责 (一)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各项方针、政策;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土地、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;组织制订县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方案、规定、规范和办法。 (二)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土地利用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;参与核定报省政府、州政府和县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;审核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;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、地质勘查、地质灾害防治、地质遗迹保护规划;组织全州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。本新闻共 6页,当前在第 1页 1 2 3 4 5 6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