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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始国土资源局机构职能
作者: 发表日期:2006-5-9 11:34:08 阅读次数: 来源:建始国土资源局

建始县国土资源局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
 
根据《中共建始县委、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建始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建发文[2001]27号)精神,组建国土资源局。县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县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、管理、保护与合理利用和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。
一、职能调整
    (一) 划入的职能 
    1、 原县土地管理局的行政职能。 
    2、 原县地质矿产局的行政职能。 
    3、 原县计划委员会制订国土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职能。 
    4、 原县国资局承担的国土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职能。 
    5、 原县科委管理的全州防震减灾工作的行政职能。 
    (二)划出的职能 
    地下水资源行政管理职能,交给县水利水产局。 
    (三)转变的职能 
1、实行政企分开,国土资源局不从事土地、矿产资源的经营活动,与所属企业脱钩,不再管理企业及企业生产经营开发活动。 
    (四)强化的职能 
土地、矿产资源的保护与管理,尤其是耕地保护、土地资产管理和矿产资源管理,防震减灾工作。
二、主要职责
    (一)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各项方针、政策;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土地、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;组织制订县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方案、规定、规范和办法。 
    (二) 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土地利用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;参与核定报省政府、州政府和县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;审核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;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、地质勘查、地质灾害防治、地质遗迹保护规划;组织全州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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