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
县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,工勤编制2名。领导职数:局长1名,副局长2名,纪检组长1名。内设机构职数8名。
五、关于与有关部门的分工及其他事项
(一)县建设局在审查城市总体规划时,应征求县国土资源局的意见,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域矿产资源的覆压情况、地下水资源和地质环境条件以及地震灾害提出意见。
(二)在建筑业的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中,涉及的水文地质、工程地质勘察应接受县国土资源局的行业管理和指导。
(三)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矿泉水、地热水开采许可证,征收其采矿权使用费、资源补偿费及依法管理采矿权转让。
(四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政府审批,城镇建设规划必须与土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。
六、隶属管理单位
1、 建始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(副科级)
2、 各乡(镇)国土资源所
3、 县国有土地地价管理所、土地勘测规划队(合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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